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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前台史所所長許雪姬。(圖/翻攝自中央研究院明清研究推動委員會)

文/林威秀 影城宜蘭(媒體工作者)

如果台灣的轉型正義只停留在鄉民式轉型正義,真的,還是跟憲兵一起去救災貢獻比較大。

雖然這議題差不多要冷掉了,但曾為台灣歷史研究者的一份子,我覺得有些話不威秀電影票 購買說我會死,而且冤死我會很哭。

今天3月12日上班時我讀到《聯合報》一篇〈學者:白色恐怖史料貿然開放 只會撕裂台灣〉看了我很賭爛(不想給他賺點閱,想看自己去搜),標題裡的那個學者就是中研院前台史所所長許雪姬,聯合報的記者去採訪許雪姬寫出來的。賭爛的點就在於我看了內文沒什麼問題,看完內文再看標題也沒什麼問題,但「不看內文就只看標題」就很有問題的賭爛!(繞口令來著)

我問你這種標題是在看誰的好戲?

台灣喊轉型正義在我這個青春肉體有記憶以來,至少喊了十年以上,找尋真相的前提在於檔案公開,所以以「前中研院台史所所長」的地位講出:史料貿然公開,恐撕裂族群。-->這種話好像是在恐嚇求真若渴的你我。跟國民黨調調很像齁?

我先說我不認識許雪姬,她也不認識我,雖然我念的是台史所,但除了念書時讀許雪姬的研究外,我沒上過她的課,其他所知跟鄉民差不多,如果有人一心要說我護航她,那你還是跟憲兵一起去救災好了。(我根本是勸人為善啊我!)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前執行長葉虹靈、228紀念館創館館長葉博文、白色恐怖研究者林傳凱、林邑軒。威秀電影 新時代(圖/威秀 團體票 全家公共冊所提供)

檔案開放這件事,當然可以討論,開放到什麼程度,也可以討論,鄉民最愛好棒棒的德國經驗,請看真促會監事和前執行長蘇慧婕和葉虹靈的文章,當然說台灣可以有自己的轉型正義模式,幹嘛學人精,也可以接受,但我想要就我自己接觸到白色恐怖時期檔案來談一下關於許雪姬這篇文章的基礎常識。

想當柯南請往這裡(我說的不是偷看洗澡的這部分XD)

因為已經畢業多年,大部分的細節我已經忘記,只能憑一點印象來說明,想了解更專業的部分,歡迎報考台史所XD(打個廣告)。

就白色恐怖時期的檔案而言,檔案來源十分多元,如果對台灣史有一定認識的捧由就應該知道,過去中華民國全體上下包括隔壁老王(對!就是住你隔壁感覺每天都超和藹可親起床做外丹功,牛肉麵煮得很香很好吃的那位老王)都在「保密防諜」,牽涉的機關多到不行,彼此之間還會有競逐、敵對的關係,在這個基礎前提之下,雖然現在大部分的檔案都出自國防部,但部會之間行文往返,有時候牽涉國防部轄下的警備總部、軍情局、軍法處,有時也有法務部調查局等,處理海外也會遇到外交部,當然黨國不分不是幹假的,國民黨內部單位不可少,所以一份判決書或是案件卷宗,就會遇到一堆單位,對機關屬性和脈絡有所了解是仙貝知識。(半夜肚子跟輸入法一樣餓)

一份白色恐怖時期的軍事判決書,除了裡面的組成包括判決、自白,有時還有案件相關資料,但也會遇到根本只有判決,其他什麼都沒有,在資訊十分不足的情況下,解讀檔案的時候就需要非常小心。

來,鄉民最愛講:幹!如果這是你爺爺的判決書,整個家族都因得不到真相痛苦,慢慢等最好等死啊!

嗯,我假想是我爺爺的話,我也不願在我離世之前,家族有蒙受任何冤屈,所以我們就應該直接開放全民讀檔案嗎?

在我碩士班4年讀過的檔案當中(僅屬於檔案101的一顆螺絲比例吧),就有發現一兩起非常有趣,但對仍在世的人非常尷尬的事情。

簡單來說,就是一位因被舉發而下獄的受難者,過去的研究也寫到他是受難者,甚至是協助與同情台獨運動者,官方判決書事由竟然寫到,他曾經是抓耙子。

燈愣!有沒有很尷尬?嗯,是的,你沒看錯,這位仁兄在官方的檔案上,就是記載著他收了國家(黨)的錢去監控台獨運動。我們試著想想,如果在尚未釐清之前就全民開放讀檔案,這位受難者,乃至於他的家族,會承受什麼樣的眼光?我講的這件事還是1970年代的事喔,要活到現在也是可以想像的。

我先來說一下當歷史學者遇到這個狀況時,我們會採取的幾種思考:

1.思考此項孤證中,官方有無作假的可能與理由。

華納威秀 sogo威秀 座位2.搜索同案或是相關案件卷宗做比對。

3.努力搜索其他檔案外的證據,來支撐這個官方孤證。例如配合口述歷史,回憶錄等等。

上述這三個好像都是再去搜索其他資訊(在比3座101還高的檔案中搜尋喔!),但就牽涉到對當時歷史時空的了解。

應該許多人都知道整個白色恐怖時期,每個人都在保密防諜,不僅有些鄰居朋友互相監視互相舉發,有時候連枕邊人都可能出賣、構陷你。所以即使到現在只是坐二望三的青春肉體我,我媽從小還是會告誡:「囝仔人有耳無嘴」。你說在這個氛圍下,看到互相舉發的狀況其實不會難見。

再者,我們經常說記憶會騙人,所以在讀口述資料的時候還是必須多方比對,保留三分外,官方檔案會不會騙人?

我們知道,國民黨政府在舉著反共的大旗下,帶著「寧可錯殺不可錯放」的指導原則,不如我們來cosplay一下,如果你是特務,你會怎麼做?要知道,在那個時代氛圍,現在的人權標準都是後見之明,無罪推定在當時根本不適用(到今日我們都相信不太適用了,不然蘇建和或徐自強哩工跨賣)在這些情治單位人員或是判決人員心中,至少都有一部分「相信」(迷信)這些被構陷者是危險而且可能有罪的(另外可能還包括了虛應故事想趕快交差了事下班的,我可能就是那種XD),判決書中有多少是真,有多少是假,必須多方資料的比對才有可能。

二元對立的解讀本來就比較爽比較簡單!送啦~

如果在我們得到其他資料後,即便發現了官方檔案中的某些說法可能為假時,還要用當時候的情境來思考,這人作假的理由,或是這人是否在不自覺的情況下造假,或是根本就是有意圖的造假。

即便是堂堂的高雄市長花媽,也會造假的各位捧油。

曾經,當年的花媽,也在國民黨的規勸下,寫過超後悔超靠北自白,說她對不起黨對不起國家做了極大的錯事,花媽是被人家下符咒喔?你有沒有覺得很奇怪?不用想也知道一定是被逼的,因為她是花媽。但有人知道當時黨外同志,都對花媽寫下這份自白書非常不諒解嗎?花媽因此受到當時運動同伴很長一段時間的懷疑。你覺得我們應該去怪花媽愚蠢去寫下這份自白,還是去說那些同志根本是白癡沒有同理心?

▲高雄市長陳菊。(圖/翻攝自陳菊臉書)

但是白色恐怖時期有千千萬萬個不是花媽的人物,我們到現在連名字都搜不齊的人,裡面包括加害人、化名的加害人(大學時我也聽說有老師在蒐集這些政治案件審判長的名字,他覺得可能很多都是假名)、原本是加害人的受害者、從受害者又變成加害人、單純的威秀 4dx 場次受害者....在我們看到了一張寫著加害人的檔案,有沒有可能在某個101的底部,出現了一張其實身受迫害的事實呢?

檔案上也不會記載著特務怎麼逼供的手段,可能這位抓耙子已經下體潰爛,手腳全骨折,十天沒睡覺的狀態下,接近精神崩潰的邊緣而說出自己的同志,或是隨口講了隔壁老王(老王情何以堪XD),我們又要如何知道?何況我還看過有判決書裡面,在幫受害者說話的審判長,又該怎麼理解?(是要說假好心還是說良心發現?)

在歷史學的方法裡,價值判斷永遠是最後一個步驟,或應該說是下了判斷後,又不斷被推翻的過程。其實一直到現在我都在想,國民黨政府要構陷人,幹嘛大費周章煞有其事的開庭寫判決書,蒐集證據,就學蔣介石一樣直接對著雷震寫:「刑期不得少於十年」就好,幹嘛還要做一堆有的沒有的證據來入罪呢?

嗯,我還沒有定論。請學弟妹們加油XD

我也不是菁英主義,覺得這件事一定要歷史科班出身才能做,有很多民間史學者,做得也極為傑出。檔案要怎麼開放,交給誰管理,甚至是交給誰解讀,我覺得這都可以討論,但在討論前,可不可以先理解一下歷史人在幹嘛?在想什麼?如果了解許雪姬在做什麼,怎麼想之後再罵她,我想你應該就具備解讀檔案的一些功力了。

在歷史之前,我們都學著同理且溫柔。(所以就算我不認識許雪姬,我也能想她在說出撕裂台灣這句話的時候,應該也是強悍又不失溫柔的)而我也一直覺得轉型正義就是在堅定又溫柔的腳步下,不斷邁進的過程。

至於聯合報,我懶得說他了。

打完手刀來睏。只求不愧對所學,晚ㄤ~

●作者林宜蘭,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碩士,本文已獲作者授權,不代表公司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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